四川汇诚达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四川省叙永县第三中学校 的 委托,拟对 2024年秋季至2025年春季食堂食材采购 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采购本国货物,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 投标人 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 : HCD51052420240040
二、项目名称: 2024年秋季至2025年春季食堂食材采购
三、资金 来源 : 自筹资金, 本项目共 分为 8 个包 。
四、 采购 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 分为 8 个包 , 第 1包:肉类(包函各类鲜肉产品);第2包:蔬菜;第3包:干货、调味品;第4包:大米;第5包:面;第6包:油;第7包;蛋类;第8包:面粉,具体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 投标人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各包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书/若投标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可仅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
7.2其中 1包 投标人属于屠宰场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非屠宰场的提供屠宰场的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定点采购协议(或屠宰协议);
8、 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 投标人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 投标人 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 投标人 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投标人 ,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投标人 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 招标 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 招标 文件中规定的 投标人 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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