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中心小学2024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响应人应在漯河方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方锦磋商-2024-014
2.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中心小学2024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市场上相应食材原材料零售价格的100%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所需食材,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2地点: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中心小学。
5.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和卫生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果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则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不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则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拟派项目人员均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近三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近三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电子缴费凭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4、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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