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公安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 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公安分局委托,对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公安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H24-210300-10999)采用公开招标招标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包组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 最高限价 (比率) |
01 | 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公安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包括但不限于:粮油,米面类,蛋类、豆制品,瓜果蔬菜,肉类,干调等食品采购 | 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 1310000元 | 100% |
合计 | |
| | 1310000元 | 100% |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2、是否进口:否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辽宁政府采购网。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开标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liaoning.gov.cn/index.jsp、http://www.asggzyjy.cn。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请参照辽宁省财政厅最新下达的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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