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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及5家支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 2022-11-23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及5家支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及5家支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项目编号:07-07-04A-2022-D-E27998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招标人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及5家支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2.2招标范围:拟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及5家支公司提供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货物。

2.4标包划分:

序号

标包名称

中标人数量

预估金额/

配送地点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及5家支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01包(抚顺市分公司-副食类)

1

108万元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8

2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及5家支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02包(抚顺市分公司-蔬菜水果类)

1

26万元

3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及5家支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03包(抚顺支公司、望花支公司、河北支公司)

2

60万元

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西段)57号楼56号门市、抚顺市望花区望花大街16号、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5-52室、3

4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及5家支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04包(新宾满族自治县支公司)

1

24万元

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苏水北路4

5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及5家支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05包(清原满族自治县支公司)

1

26万元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新村街浑河路30#-1

6

合计

6

244

/

2.5供货时间:招标人指定时间。

2.6服务期限:服务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年度供应商履约考核的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如不进行续签将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供应商相关事宜)。

2.7本项目投标人可兼投各个标包,其中标包1、标包2不得兼中,其他标包兼投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包1345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5.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1911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8.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9.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0.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标包2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5.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1911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8.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9.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11242022112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包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30分。

5.3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12141330(即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10会议室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金采网(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8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08会议室

项目招标师:李琳

项目负责人:陈磊、葛东兴、尉堃宇、单浩

联系电话:18302425423

电子邮件:18302425423@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号:3110910037672227998每个项目对应1个独立的银行子账号,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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