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现公开征集中卫分行职工食堂食材项目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见附件。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21日18:30止。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民事主体资格,并依法取得国家相关登记注册主管机关颁发的证照,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并经年检注册存续。
2. 近三年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来未发生重大投诉、声誉风险等事件,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供应商具有销售或生产相关产品的资质,如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4. 供应商具有近三年与本项目类似合作经验和成功案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供应商相关员工具备健康证明。
6. 在中卫市沙坡头区有固定营业场所。
四、报名材料要求 ( 重点提示:如系统中的企业信息未更新,可能影响投标资格,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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