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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额敏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询价公告

· 2024-03-19

国家税务总局额敏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 XJLXZBCG20240619-1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

一、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额敏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155万元, 招标人为 国家税务总局额敏县税务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分为七个包,总预算155万元,最高限价155万元,其中:第一包:干调品及 副食品类供货商2家,预算金额:13万元。最高限价:13万元。第二包:冻货类供货商2家, 预算金额:10万元。最高限价:10万元。第三包:牛羊肉类供货商2家,预算金额:55万元。 最高限价:55万元。第四包:禽蛋类供货商1家,预算金额:5万元。最高限价:5万元。第五 包:粮油类供货商2家,预算金额35万元。最高限价:35万元。第六包:水果类供货商2 家,预算金额12万元。最高限价:12万元。第七包:蔬菜类供货商2家,预算金额25万 元。最高限价:2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7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额敏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第一包:干调品及副食品类); (002)国家税务总局额敏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第二包:冻货类); (003)国家税 务总局额敏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第三包:牛羊肉类); (004)国家税务总局额敏 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第四包:禽蛋类); (005)国家税务总局额敏县税务局2024 年食堂食材采购(第五包:粮油类); (006)国家税务总局额敏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 采购 (第六包:水果类); (007)国家税务总局额敏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 (第 七包:蔬菜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额敏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第一包:干调品及副食品类))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 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3、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或《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国家税务总局额敏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第二包:冻货类))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项目需满足的政策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 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3、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或《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国家税务总局额敏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第三包:牛羊肉类))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项目需满足的政策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 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3、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或《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

(004国家税务总局额敏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第四包:禽蛋类))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项目需满足的政策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 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3、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或《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

(005国家税务总局额敏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第五包:粮油类))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项目需满足的政策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 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3、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或《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6国家税务总局额敏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 (第六包:水果类))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项目需满足的政策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 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3、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或《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7国家税务总局额敏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 (第七包:蔬菜类))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项目需满足的政策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 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3、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或《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4年03月20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3月22日 19时30分

获取方式: 线下获取,获取询价文件地址及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新疆绿翔工程招标 有限公司(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第九师绿翔大厦10楼K-F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26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 新疆绿翔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第九师绿翔大厦10楼K-F 轴)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26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 新疆绿翔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第九师绿翔大厦10楼K-F

轴)

七、其他

备注:本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3、4项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资料不全者无法报 名。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家税务总局额敏县税务局 址: 额敏县

联 系 人: 王峰

话: 0901-3300700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绿翔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址: 第九师绿翔大厦10层

联 系 人: 唐幸梅

话: 0901-3386467

电子邮件: 245446177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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