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000-67809
二、项目名称:省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肉类、水产类、米面杂粮类、食用油类、干调类及瓜果蔬菜等食材
供应商名称:沈阳国字菜篮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25号
中标(成交)金额:1,8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奶类(纯牛奶、酸奶)食材
供应商名称:沈阳聚全鑫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39号1-11-1
中标(成交)金额: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肉类、水产类、米面杂粮类、食用油类、干调类及瓜果蔬菜等食材
货物类
名称:省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A150199其他农副食品)
品牌:满足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
规格型号:满足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
数量:1
单价(元):1800000.0000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奶类(纯牛奶、酸奶)食材
货物类
名称:省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A150204乳制品)
品牌:采购人指定品牌
规格型号:采购人指定的型号规格
数量:1
单价(元):20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波、陶艳华、吕荣文、马雪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肉类、水产类、米面杂粮类、食用油类、干调类及瓜果蔬菜等食材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机构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取代理服务费用,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1,4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奶类(纯牛奶、酸奶)食材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机构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取代理服务费用,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联系方式:024-86686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科信联(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
联系方式:024-313192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亚娟、李静、张莹
电 话:024-31319272
十、附件
采购文件:省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1.中小企业声明函:省检察院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