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分2023-01-255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阿克苏检察分院食堂所需食材(米、面、粮、油等所需用品等)的供货(包含食堂所需全部食材及日常用品)(详见采购需求) | 不限 | 批 | 下浮率:68(%) | 阿克苏金聚莱商贸有限公司 |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红旗坡管委会库木巴扎社区造林路新疆农产品交易市场中心西瓜大棚临摊10号11号 | 91652901MA79J3915G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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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阿克苏检察分院食堂所需食材(米、面、粮、油等所需用品等)的供货(包含食堂所需全部食材及日常用品) | 合格 | 供货期限为1个年度即中标后签订供货协议之日起1个年度 |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堂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明贤,王敏,陈世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通知要求,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
地 址:阿克苏市地区检察院
联系方式:187 9946 5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好谋略城市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北大街行署东院家属院高层二单元103室
联系方式:19999757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毅杰
电 话:19999757855
2024年01月02日
2024年01月17日
附件信息: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144.3K
中小企业声明函
192.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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